关于命名第二批“内蒙古知名品牌”企业(产品)的决定
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,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。为进一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“三个转变”的重要思想,加快推进“内蒙古产品”向“内蒙古品牌”转变,提升我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内蒙古品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依据《内蒙古知名品牌评定通则》团体标准,开展“内蒙古知名品牌”评定工作。经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,授予以下企业“内蒙古知名品牌”荣誉,并允许在企业标志和产品包装上使用“内蒙古知名品牌”Logo标志(有效期三年)。
第二批企业(产品)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1、内蒙古巴彦绿业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
2、内蒙古阿尔善牛业有限公司
3、内蒙古格伊古勒生态发展有限公司
4、内蒙古东方牧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
5、兴安盟松洲园食品有限公司
6、通辽兴源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
7、锡林郭勒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
8、科左后旗禾丰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
9、武川县蒙歌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
10、鄂尔多斯市城川红酒业有限公司
11、阿拉善右旗神驼乳业科技有限公司
12、内蒙古锡林草原食品有限公司
13、鄂尔多斯市胜丰种业有限公司
14、内蒙古瑞德兴泰源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15、镶黄旗帅牛乳制品厂
16、内蒙古蒙特利尔生态工程有限公司
内蒙古品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内蒙古品牌战略促进会
2024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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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关于命名第二批“内蒙古知名品牌”企业(产品)的决定 |